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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分清:这句话说的是生产环节,不是给你的结论
本文示例:假设你在长沙一处茶空间坐下,店员介绍某款茶“是按地理标志标准生产的”。你想把这句话记进到访笔记,先要判断它落在哪一层。
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1月2日发布的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》制定说明,第(三)部分的标题是“明确申请人管理职责和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义务”。这说明“按标准生产”讲的是生产者应尽的义务,属于管理层面的表述。
它没有说这款茶品质如何、值多少钱,也没有说该产品已经通过认定。制定说明里,认定要素另有一套:真实性、地域性、特异性和关联性(第三条),并规定了不给予认定的情形(第八条)。所以门店这一句不能替代认定信息,更不能当成价格或品质的结论。
记录时可以先给它归一个位置:这是“生产义务”类说法,不是“品质评价”或“价格说明”。
能当面问到的:执行哪项标准、包装怎么标
制定说明写明,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(第二十三条)。这句话给了你一个可以当面追问的方向,但具体是哪项标准,资料没有列出,只能由对方回答。
建议按下面的顺序问,每问一句记一行(本文示例,非统一话术):
第一问:这款茶执行的是哪一项标准?请说出标准名称或编号。
第二问:包装上在哪里体现这项标准?是印在标签上,还是另有说明页?
第三问:这个说法是品牌层面的介绍,还是这家店对所售这款茶的说明?
三问的落点不同:第一问要一个可查的标识,第二问要一个可看的位置,第三问要分清说法的主体。对方答不上来或只重复“就是按标准做的”,就把这一栏留空,不要自己补。
需要提醒的是,问到了标准名称,也只是拿到一条线索,不等于你已经确认这款茶符合该标准。
只能自己做的:看包装实物、查公开信息
有些事对方说不清,也不该由对方替你做。包装实物只能你自己拿到手看,公开信息只能你自己去查。
本文示例的观察表,只记你实际看到的内容:
一栏记包装上出现的标准编号或名称,照抄,不解释;
一栏记包装上是否出现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专用标志,只记“有/无/看不清”;
一栏记你查询的公开渠道名称和查询日期,不写查询结论。
这样分开的好处是:门店说法、包装所见、公开查询三条线各自独立,回看时不会把“店员说过”误当成“包装上写着”。
制定说明还提到,规章与原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存在部分内容交叉,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内容不一致的适用新规章,涉及行政执法的继续按原规章条款执行。这意味着你查到的条文可能新旧并存,记录时最好连出处和日期一起写,不要只抄一句结论。
为什么不能把它换算成价格或品质
制定说明里与“按标准生产”直接相连的后果,是管理措施:生产者未按标准生产且限期未改正,将被注销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(第三十一条)。这是对生产者的约束,不是对某款茶的评分,也不说明任何具体产品当前处于什么状态。
所以听到这句话时,可以做的和不能做的要分开:
可以做的:把它当作一个提问由头,去问标准、问标注位置。
不能做的:据此判断这款茶好不好、贵不贵,或认定某家店、某款茶已经达标或未达标。
价格和品质需要另外的信息支撑,本文资料没有提供标准与价格、品质之间的对应关系,这里就不给换算方法。
到访前把三类信息分开记,避免混成一句
结合站点关注的到访准备,可以把这句话相关的记录和位置、费用分开存放,互不替代。
本文示例的三行笔记:
第一行,说法行:记下对方原话、说话时间、是店员还是介绍材料。
第二行,可问项:标准名称、包装标注位置、说法主体,问到什么记什么,没问到写“未问”。
第三行,自查项:包装所见、公开查询渠道与日期,只记动作和所见。
位置、路线、项目价格、计费范围与退款条件属于另外的核对内容,不能因为“按标准生产”这句话就跳过不问。本文没有长沙本地经营资料,不提供任何门店地址、电话、营业时间或报价,这些只能由你向实际到访的场所确认,并自行记录答复。
参考资料
查阅原始说明,了解更多用法与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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